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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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是从当事人被正式拘留那天开始算的。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主要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一般来说,拘留期是从被拘留那一刻开始计算的,一共14天。

根据法律规定,被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的,拘留期从公安机关发布决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如果公安机关是在7月8日发布决定书,那么拘留期将从7月9日开始,一直持续到7月23日结束。这样的规定确保了拘留执行的明确性和及时性。

犯罪嫌疑人的15天拘留期,自公安公布拘留决定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7月1日公安宣布拘留,那么拘留就从7月2日开始生效,到7月16日结束。这期间的计算非常严格,会按照决定公布后的第一天作为起始日,保证拘留时长准确无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刑事拘留的期限应从被拘留人实际入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拘役则是一种刑罚,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一般是在看守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刑事拘留不是自公安机构发布裁决并口头告知犯罪嫌疑人之时起算,而是自执行之时起算。执行时,公安局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签发的拘留证,并确保在拘留后24小时内对被拘留人进行审讯,以此保障程序合法与及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