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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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邀请没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只是合同的一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向另一方发现了请求,并不一定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不存在法律效力的情况,但后期签订了合同的情况下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要约、要约邀请要约承诺这三种就只有要约和要约承诺发生了法律效力,对于要约邀请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对于邀请只是属于要约的一种方式,在法律中是起不到任何保护的作用。

要约邀请法律效力是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但是从法律效果上来说的话,要约邀请一般是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要想成功地订立合同的话,还是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邀请要约的效力。邀请要约在拍卖中是一个必经的阶段。因为在拍卖前拍卖人必须按照拍卖法的规定要进行公告并对拍卖的标的进行展示;2、要约效力。竞买人的报价在没有更高竞买人报价之前对其具有拘束力。3、承诺效力。4、确认书。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