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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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执行职务损害公司需担责,劳动合同允许企业索赔。赔偿可通过扣除薪资实现,但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薪资20%,以保证雇员基本生活。若扣除后薪资低于最低工资,应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原则上应依合同义务处理。员工因自身原因造成雇主经济损失,雇主可按劳动合同要求赔偿,通过扣除员工工资实现,但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工资的20%,且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普通失误或正常工作状态下的经济损失,不论大小,不应归责于劳动者。

员工失误造成企业损失,赔偿金额视情况而定,无固定标准。故意行为需全额赔偿,重大疏忽或过失则按实际情况分配责任。一般不当行为无需赔偿。双方先协商,不成则诉诸法律。赔偿按劳动合同条款执行,需注意不使员工承受过大经济压力。可扣款赔偿,但每月不超过工资20%。

在处理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时,需先查阅劳动合同条款。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按约定处理。若无规定,可根据实际损失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保证剩余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同意,可自行承担损失。总之,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合同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但需遵循扣除比例和最低工资保障的规定。

员工因过失导致企业经济损失时,需承担补偿责任。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追偿经济损失,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工资的20%。扣除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需按此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