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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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权是违法行为,致人轻伤以上即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需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为保护人身权益免受非法侵害而采取的行动造成对方轻伤,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制止侵害行为而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但需注意,防卫行为不能过度,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在遭受攻击时,适当阻挡是正当防卫;但攻击停止后继续伤害对方则不是。具体情境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在冲突中,若对方先动手并咬伤我,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若符合正当防卫条件,我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否则,即便仅造成损害,也需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严重者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对方的先行攻击将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可能减轻我的处罚。建议尽快就医并报警,配合警方调查。

具体情况需评估。如遇无端暴力,可适度自卫。但如自卫过度致重伤,应负法律责任。尽管过失明显且损失巨大,若符合正当防卫原则,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法律可能减轻或免除惩罚。

视情况而定。别人先动手打人的,可以进行适当的自卫,合理的自卫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如果自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