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进行残障级别鉴定工作时,一般需要提交如下几种主要的相关文件资料作为支持性凭证:
第一,个人
身份证明材料,以便于确认
当事人的合法身份;
其次,与此次
伤残事件有关的详细
病历资料,其中应包含患者的入院记录、手术过程记录以及出院小结等关键信息;
此外,还需提供医学影像学检查的详细报告,例如X光片、CT扫描或者磁共振成像等影像结果;
当然,对于那些由于
工伤事故引发的残障现象,我们还需要提交由当地
社保局出具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依据;
最后,如果涉及到劳动能力的鉴定问题,则需要填写并提交相应的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格。
以上所述的所有文件资料都将能全方位地展示出当事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及其接受治疗的全过程,从而有力地帮助我们对伤残程度进行更为精准的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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