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明确归属为对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构成直接侵犯的
犯罪类型之一。
此类
犯罪活动是在违反了现行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与要求的前提下,对各类自然环境资源进行
恶意破坏,并在这种情况下导致社会
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涉及到人身
安全事故,甚至可能引发生命伤亡的严重后果。
对于那些非法捕捞水产品的
行为人来说,他们的行为对水生生物资源和周边水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和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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