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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么强制执行房产过户手续

时间:2024.11.06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351人
律师解析:
法院强制执行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时,通常是由具体负责执行的法官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其积极依法履行义务并配合完成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
在此过程中,执行法官将依据已经正式生效的法律判决书,明确房产所有权的最终所属,再由其将此决定通知所有与之有关的利益相关者,并要求他们予以配合。
在实际操作环节,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资料。
总的来说,这一系列的程序都是为了确保胜诉一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法律的尊严及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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