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离婚时遇到共有财产(包括未结清的贷款)分割,夫妻俩一般会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法进行裁决,通常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同时该方需要承担继续偿还贷款的责任。此外,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会综合考虑房产的市值、已还和未还的贷款等因素来确定。

夫妻共同按揭贷款购房属共有财产。协商一致的财产分割受法律尊重;无法达成共识时,法院根据竞价或评估结果决定所有权归属,涉及赔偿或拍卖出售。离婚时,无房方暂住需求合理但限时两年。若经济困难,有房方可酌情经济援助。租赁居住也是选项之一。

男方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婚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的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婚后共同按揭购房离婚时,需协商或诉讼分割。婚前共同投资或婚后共同出资购房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全资支付并取得房产证则为单方所有。双方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法院根据《民法典》等法规,权衡司法因素,保护儿童女性权益,照顾无过失方,保障土地承包权益。

夫妻共有财产的按揭房屋在离婚时可协商分割或法院裁决,取得房屋者需偿还剩余贷款并支付补偿。过户需还清贷款,离婚后过户涉及产权转移至一方或双方变更,可通过共同申请或转按揭实现,但多数银行已停办转按揭,常选择公证后一方继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