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启动
仲裁强制执行程序之前,您务必先行收集并整理好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备所需,具体包括已生效的
仲裁裁决书、标准格式化的
强制执行申请书以及申请方和被请求方的合法
身份证件
复印件等材料。
接下来,您需将上述申请资料提交至具有法定
管辖权限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通常情况下此类法院应当是被执行方居住地或涉案财产所在地的对应人民法院机构。
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请之后,将会展开全面细致的审查工作,如果申请的各项条件均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将依法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封、扣押、冻结
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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