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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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首先,行为人存在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其次,其行为具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性威胁;再次,行为人可能毁损、篡改关键证据,影响证人作证或串通共犯的可能性;最后,行为人可能对被害者、举报者、控诉者进行打击报复。

对于精神疾病患者,若他们实施暴力行为威胁公共安全或严重侵犯公民生命,且经鉴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且仍存社会危害风险,可施加强制性治疗手段。但须满足特定前提条件,保障患者权益。

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首先,行为人存在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其次,其行为具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性威胁;再次,行为人可能毁损、篡改关键证据,影响证人作证或串通共犯的可能性;最后,行为人可能对被害者、举报者、控诉者进行打击报复。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批捕后公安机关能变更强制措施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