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次离婚诉讼的审判时限及开庭日程由案件复杂程度和法院工作计划决定。简易程序的案件,审判时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的案件,审判时限为六个月。具体开庭日期没有固定期限,要视法院的排期和文件送达情况而定。法院会尽快安排开庭,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第二次提起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司法机关一般会在立案后的一到三个月内安排审理。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受到法院案件数量和案件复杂程度的影响。如果案情比较简单,法庭可能会尽快安排开庭审理;但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准备。

在我国,第二次诉讼离婚的开庭日期是不固定的,法院会根据案件数量和案情的复杂程度来安排开庭时间。一般来说,从申请到开庭可能需要数月的等待时间。不过,如果案情简单、争议小,这个流程可能会相应缩短,以确保审理的效率和公正。

对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笔录进行抗诉的期限应该是10天,开庭笔录应该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记载的笔录,也属于比较重要的法律文书,如果开庭笔录上记载的这些信息有问题的话,也确实能成为检察院抗诉的法定理由之一,但抗诉必须是检察院提起的。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