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
孙玉蕾律师,女,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2002年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获得了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自2003年起执业至今,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其执业理念。孙玉蕾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细致、法律分析全面精准、应诉策略高效专业的执业特点,成功代理了涉及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各类法律案件。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运用女性独特的思维方式,办案技巧,有力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孙玉蕾律师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宗旨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道路上不断探求。曾在多家网站设有孙玉蕾律师网上咨询室免费为社会广大群众解答相关法律知识,得到了广大咨询者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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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后,羁押期限从执行日起算。特殊情况下,检察院审查期限可延长一至四日;重大犯罪嫌疑人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收到逮捕书后七日内决定批准或不予批准逮捕。

审查逮捕7天是从第二天开始算,准确来说是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人民检察院需要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通过以下内容将详细解答审查逮捕7天是从第二天开始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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