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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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接手案件后,经审慎审查,如证实存在犯罪需追究刑责,且案件属管辖范围内,应由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审批立案。反之,如初步审查未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轻微无需追责,或存在其他法定不追责情形,同样需经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决定是否不予立案。

构成寻衅滋事罪治安大队驳回一般是由公安部门侦查管理,只要证据齐全就可以直接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同时向法院提起公诉,只有在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形之下才能用治安条款来处理。

寻衅滋事罪的讯问笔录一直就是由三部分组成,包括首部、正文、尾部。在讯问笔录的首部会交代清楚讯问的起止时间,讯问地点,侦查员,记录员的姓名及单位,对寻衅滋事罪的讯问笔录的正文是最关键的,正文记录的都是工作人员讯问的一些问题和犯罪嫌疑人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