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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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怎么分?这得看是不是共同债务。要是为了家庭日常和共同生产经营借的钱,那就是共同债务,得两个人一起还。要是能证明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比如拿去干坏事了,那就是个人债务,得由举债的人自己还。

夫妻分居后,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那就是共同债务,双方要一起承担。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债权人又不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共同生活,那就是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还。

当夫妻因为某些原因分居后,如果一方承担的债务没有用于维系夫妻共同生活、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没有得到夫妻双方的共同同意,那么这笔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责任,由举债方自己偿还。但是,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无法清楚地证明这些事实,这笔债务也有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所以,我们强烈建议你妥善保存能够证明分居事实以及债务与家庭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一对夫妻处于分居状态,那么只有当一方欠下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不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时,通常这笔债务会被判定由该债务人独自偿还,配偶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无法准确证明这笔债务符合上述特征,那么它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

首先,一般是较长时间、持续的分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可考虑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若夫妻之间因小打小闹而短暂分居或时而分居时而共同生活,反复无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不宜一概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当然,若此期间产生债务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个人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