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在合同关系中,合同可能因多种原因而不具备成立效力。以下是五类主要情况: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这样的合同将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也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同样无效。 4.合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也会导致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也将不成立或无效。 这些情况都可能使合同无法成立或无效,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各方应该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符合法律和商业道德的要求。

侵害名誉权的主要形式有编造虚假事实、传播不实消息、使用羞辱性言辞攻击等。比如在公共场所诽谤他人,或者在网络上发布未经核实的负面信息,这些都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这些行为会降低受害者在社会上的评价,对其造成负面影响。

在生活中,人们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犯。例如,有人会恶意侮辱诋毁他人,编造不实信息并广泛传播,这会损害他人的声誉;还有人会擅自泄露他人的隐私,这也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当发生侵犯名誉权的情况时,法律会进行裁决。在裁决时,会综合考虑侵权者的主观恶意、手段、信息传播范围与深度,以及受害者遭受的实际损害等因素,来综合判定责任。总之,我们要尊重他人的名誉权,不要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侵犯,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指的是非法获取他人的财物,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欺诈,数额达到法定标准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伪造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滥用过期卡、盗用他人信用卡、超限或逾期未还。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将其分为四类。

“骗取贷款”犯罪是指通过欺诈手段获取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可能包括伪造合同、虚假证明和虚假担保等手段。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罚措施包括: 1.对于骗取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的人,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于情节极其严重的人,将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