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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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相应份额在婚姻关系处于分居状态下,其中一方所欠的债务是否需要由另外一方共同承担,关键在于该笔债务本身的属性与性质。若该项债务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另一方将不得不履行相关的偿付义务。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规则,夫妻共同债务大致涵盖了婚前购置财产所产生的负债、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等等。

夫妻关系中一方负债的法律责任如何进行界定与划分关于夫妻各自负担的债务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六种情形:1、仅存在于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所负担的债务;2、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另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3、在未经配偶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夫妻中某一方将个人收入用于自身消费,并且这些收入并未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4、由于夫妻中的某一方进行了不合理的个人支出行为而导致的债务;5、夫妻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约定由某一方单独负责偿还的债务;6、除上述五种情形之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夫妻中的某一方独自承担的其他类型的债务。

夫妻分居期间,关于债务纠纷,首先要判断它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为了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产生的,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务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而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被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其他共同利益,那么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否则,这笔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通常而言,要不要承担配偶一方的债务,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要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双方都得承担责任;要是属于个人债务,那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而背负的债务,或者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债务。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男方自己行动欠下债务,那得判断这债务是否跟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意愿决定的有关。如果答案是否,那通常会被认为是男方个人债务,他自己还就行。不过,如果债主能拿出足够证据,说明这债务确实跟夫妻共同生活有关,那这债务可能会被算成夫妻共同债务,两口子得一起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