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
刑法规定,年满十五周岁者,若造成他人
轻伤,通常情况下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这是因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只有当
未成年人年满十四周岁且未达到十六周岁之际,才需要对其所实施的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
走私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八种严重
犯罪行为负责。
而对于仅仅造成他人轻伤的行为,并不属于上述年龄段内应负刑事责任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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