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
被保险人身亡事故的诱因仅仅源于其过量饮酒,那么保险公司是否进行
赔偿则需参照具体的
保险合同条款内容来加以明确。
若该饮酒行为属于保险合同中所罗列的免除责任情况之一,例如被保险人在深度醉酒状态下遭遇的
意外事件,那么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不会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然而,倘若饮酒行为与被保险人身故结果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关联,同时也未列入免责范畴之内,那么保险公司便有可能会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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