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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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在正式工作期间前往卫生间意外受伤并导致严重的骨折情况,将被视为工伤处理。因为在职期间前往卫生间乃是每位普通员工所必需且正常的生理需求,这类因工作所需而产生的身体伤害,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所明确规定的第十四条第一款之标准,可被定性为正式的工伤事件。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摔伤去世后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因为农民工跟建筑工地之间建立的大多都是劳务关系,所以,死亡赔偿标准应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都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因素相关。

不可以报销的。存在第三方责任的如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均不得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围。新农合一般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视情况而定。如果自己干农活受伤情况属实,应该可以报销。农合规定,有责任人的外伤(比如工伤、工地干活受伤、给别人帮工等)是不能报销的,但自己干农活或者走路等不小心摔伤,村乡出具证明,可以报销。

没用。在工地上做事意外受伤属于工伤保险的,是不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的。根据所述应当及时向工伤保险部门进行申报,然后由工伤保险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如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