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叶斌,免费咨询①⑤③-⑦②④②-③①⑥⑦,微信同号,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16年专注刑事辩护,团队办案超过1000+,在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犯罪、经济犯罪以及传统犯罪等刑事领域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承办了大量取保、缓刑、无罪、罪轻成功案件,在杭州有良好口碑。以下是成功案例: 一、诈骗罪 1.搭建直播间被用于股票诈骗,律师提出没有诈骗故意,成功取保候审 2.利用漏洞非法获取游戏币,检察院指控诈骗建议十一年,律师争取盗窃罪判五年 3.给招嫖诈骗团伙走账百余万定诈骗,检察院建议实刑,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缓刑 4.……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技术人员开发交易所软件,律师提出不是诈骗共犯,最后帮信罪不起诉 2.在校生买卖银行卡涉嫌帮信罪,律师从自首、从犯角度出发,争取不起诉 3.拉客户进炒股微信群涉嫌诈骗200万,重罪变轻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获缓刑 4.……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1.利用POS机转移资金500余万,律师多次沟通办案机关,最终取保候审 2.协助收款取现27万元,属于情节严重,采纳律师意见定从犯,三年以下获缓刑 3.涉嫌诈骗60余万要判十年以上,律师争取定掩饰隐瞒,获刑三年六个月 4.…… 四、假冒注册商标 1.未经授权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律师协助获取谅解,争取不起诉 2.公司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律师从主观明知角度为法人辩护,最后终止侦查 3.公司假冒注册商标销售百余万,律师申请合规不诉,股东逮捕后成功取保候审 4.…… 五、组织卖淫罪 1.检察院指控组织卖淫建议5年以上,最后法院判容留、介绍卖淫罪,刑期减半 2.聊手涉嫌组织卖淫被拘留,律师认为应当涉嫌介绍卖淫,37天取保候审 3.给按摩店提供收款码,律师提出是协助组织卖淫,五年以上变为五年以下 4.…… 六、传播淫秽 1.传播淫秽物品牟利26万余元,律师提出证据不足,10年以上变为不起诉 2.传淫秽视频100余个,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律师帮助取保候审 3.传播264余部淫秽视频,达到情节严重,争取从犯地位后,法院判缓刑 4.…… 七、强奸罪 1.和同事发生性关系后被控强奸,律师争取检察院不逮捕,最后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2.暧昧期间发生关系,律师举证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取保后无罪撤案 3.在性生活中对女朋友实施强制,律师从聊天记录出发辩护,最后无罪撤案 4.…… 八、赌博、开设赌场 1.在棋牌室帮忙做事涉嫌赌博罪,律师提出不具有营利目的,侦查机关终止侦查 2.给赌博网站租赁维护服务器,律师从主观明知角度做无罪辩护,最后撤销案件 3.跨境赌博网站客服,律师提出不符合起诉条件,最后退回公安、终止侦查 4.…… 九、盗窃 1.三次盗窃衣物,检察院建议判实刑,律师提出自首情节,最后法院判缓刑 2.五次盗窃自行车共计2万元,曾因盗窃被行政处罚,律师帮助取保候审后判缓刑 3.盗窃超市10余次,金额一千余元,检察院最初建议缓刑,律师争取到不起诉 4.…… 十、职务侵占 1.销售经理职务侵占100余万,拘留30天内成功取保候审 2.虚构代理商涉嫌诈骗罪,律师认为涉嫌职务侵占,最后撤销案件 3.侵占废钢500余万,涉嫌盗窃被拘留,律师提出职务侵占系从犯,取保后判缓 4.…… 十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1.帮助公司开发APP获取客户通讯录信息,律师介入辩护,第18天取保候审 2.非法获取并出售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磁力链接,律师坚持证据不足,最后不起诉 3.非法获取上百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用于业务,律师争取从犯、协助调解,判缓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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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时,工资何时发,这得看公司规定和劳动合同咋写。一般来说,钱不会马上到账。不过,公司得在合理时间内把工资结算清楚,不能拖拖拉拉,也不能不给。要是公司故意拖着不发或者不给,那就是违法的。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提出离职并顺利办完辞退手续,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在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次性结算薪酬报酬。根据行业内的普遍看法,各大企业有责任在最短时间内给员工支付相应的薪资福利,以此避免员工的生活受到财务困扰和压力。这不仅是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遵循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体现。

试用期间,您要离职,工资应该按照您和雇主约定的标准来算。一般来说,会根据您实际上班的天数来给您发工资。雇主不能随便扣您的工资,也不能拖着不给您。

员工试用期离职的薪资结算,确实是个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按照规定,离职时得一次性结清,按实际出勤天数和约定日薪算。要是双方有合法协议,那就得按约来,这既能保护双方权益,也能维护劳动市场的公平和规范。

关于职工在尚未达到一整月的工作期间离职所涉及到的薪资结算问题,我们有如下明确而具体的规定:首先,当公司职员决定离开任职公司时,其雇主应毫不延迟地在离职正式生效之时将所有的工资结清,进行支付;其次,若该职员尚处在试用期之内,则其所得薪资不能低于贵公司注册地所在地域的法定最低工资准则,同时也必须高于本公司同职位等级中的最低级别之薪资或依据就业协议中所载明的薪酬的百分之八十;极其重要的是,以上原则和规定是通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