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若成功履行了法定生效义务后,通常情况下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恢复至正常状态,原因在于法院将在这段时间内尽快删除失信信息。

终结执行的案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重新立案执行。例如,申请执行人受欺诈或胁迫达成和解后,或一方未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或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或委托执行不当导致案件退回,均可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也规定,只要申请执行条件具备,申请执行人仍有权申请恢复执行。

失信被执行人如全面履行法定义务,三天内可恢复正常生活,因法院将清除其失信记录。法院应删除失信信息的情形包括: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以及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

赔偿事宜应根据受损方实际损失来定。如可追回损失或恢复原状,应优先采取。但如财产无法追回或损害不可逆(如影响人身安全健康),应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在财产无法追回且不能恢复原状时,赔偿成为保护受损方权益的关键。

强制执行撤销后,有恢复的可能。申请人撤回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结束执行。若申请人想重新申请,需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提出,否则可能无法恢复。对于异地被执行人或财产,可委托当地法院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