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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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转逮捕,可能意味被监视者情况有变。其一,违反监视规定,如擅离居所。其二,发现新罪或新证据,强制措施需调整。其三,实施妨碍诉讼行为,如干扰证人、毁证串供等,皆可能导致逮捕。

在监视居住期间被逮捕,说明罪犯或被告的情况发生了变化。这可能是因为他们违反了监视居住的规定,或者有了新的犯罪证据,或者案件的情况变得更严重了。总之,这意味着需要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来控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逮捕意味着司法机构对案件的处理更加严谨和审慎。这是因为逮捕是一种比较严厉的措施,会限制罪犯或被告的人身自由。只有在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他们可能会逃跑、销毁证据或者继续犯罪的情况下,司法机构才会采取逮捕措施。

在监视居住期间,如果发现嫌疑人/被告人存在违规行为,或者新证据显示其罪行严重程度增加,或者存在逃逸、串供、毁灭证据的风险,执法机构可能会将其逮捕。这反映了案件的复杂性和执法机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法律对涉嫌刑事犯罪者的严肃措施,通常由法院或司法机构决定,要求其在特定居住场所或区域内遵守规定,如宵禁和外出报告等,以确保其配合司法程序并防止逃避责任。当嫌疑人无固定住所时,侦查机关可安排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如改造过的宾馆,以确保安全和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依据法律规定,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须遵守程序和要求,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指定住所,且行动受限。这是刑事审判中的强制性措施,旨在保障诉讼顺利和被监视居住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