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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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不加刑原则,仅适用于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时不适用。被告人与自诉人或检察院同时上诉,也不享有该原则。发回重审的案件,除非出现新的犯罪事实且检察院补充起诉,否则不得加重刑罚。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原则规定,被告人单独上诉时,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其刑罚。但是,若检察机关或自诉人也上诉,则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此外,若被告人上诉后,经补充调查发现新罪行或检察机关补充起诉,被告人的刑罚可能会加重。

上诉不加刑原则仅针对被告人上诉,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则不适用。如果原判定罪准确但量刑不当,如过重或漏附加刑,不应直接加刑,也不应轻易发回重审,而应依法改判,待生效后再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