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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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若是依旧不知道版权和著作权一样么,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商标权与在先著作权冲突按照什么原则处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一般按照权力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商标权与著作权之前在概念上是有着重合的部分的,因此在实践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出现双方权利有冲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需要遵守权利优先的原则去处理。

按照最新规定中国版权著作权官费的收取费用按照项目件或计件收费。文字、口述作品、软件等的登记申请费为250元每次;申请例外交存的单次手续费为320元;著作权的展期费用为每件550元;异议申请费为每次150元。

著作权是受到跨国保护的。在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主体是整体创作主体,而跨国作品依旧属于该范围之内,但是在著作权的跨国保护当中需要使用到国际著作权的保护法,并且当事人需要申请国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