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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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无证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仅限于履行交强险赔付责任。对于肇事车辆的商业保险,因其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将拒绝受理并拒赔任何形式的理赔请求。

遭遇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在责任范围内对受害者提供赔偿。对人身伤亡,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最高11万,医疗费用最高1万,财产损失最低2千。若被保险人无过失,赔偿限额会有所降低:人身伤亡仍赔11万,医疗费用降至1千,财产损失最低1百。受害者指因被保险机动车事故受伤的第三方,不包括车上人员及被保险人。

机动车交强险对死亡情况的赔偿限额规定如下:有责任时,伤亡和残疾赔偿金限额最高18万,医疗费用限额最高1.8万,财务损失限额最高2000元;无责任时,伤亡和残疾赔偿金限额最高1.8万,医疗费用限额最高1800元,财务损失限额最高100元。

当车祸导致一方死亡时,交强险的赔付金额处理如下:若事故涉及两辆机动车,拥有有效保险的车辆将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费用,超出部分由责任方承担,各承担50%责任。若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由对方承担至少50%,剩余由机动车承担,保险可承担超50%部分。双方违规驾驶引发的事故,应共同分担赔偿责任,先由保险承担,后按实际损失进行等价置换补偿。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水平发放)和丧葬补助金(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总金额根据具体计算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