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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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问题如何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具体归属于谁需要看小孩的年龄还有小孩未来的成长条件,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没有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这时候法院在判决时,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小孩通常是跟随女方,如果是两周岁以后的小孩,通常是看谁能够给小孩提供比较好的条件。

由原物产生的额外收益被称为孳息,除非出租人和承租人对于孳息的归属另有约定,否则,租赁合同中的孳息归承租人所有。孳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天然孳息,关于用已物权人所有;第二类是法定孳息。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根据《民法典》(实施)有关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房产权的形成原因来认定。

关于房子归属问题的规定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是共同房产,婚前就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通常情况下是父母赠送给子女的个人财产,除非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