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一般来说,犯罪的人得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老百姓。其次,他们干这事的时候,通常都是故意的,明知道持有枪支是违法的,还偏要非法储存。再者,他们的行为违反了枪支管理法规,私自存放大量枪支弹药,还不上交。这种行为会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违反了国家枪支管控的政策。

储枪是违法行为,因为它危害公共安全并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储枪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枪支管控法规。客观方面,储枪者违反法规擅自储枪,比如明知是非法来源还提供存放或非法大量存储。主体是普通公众中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能力的人。主观上是故意,储枪者明知是枪仍非法储存。储枪的行为是非法的,因为它威胁公共安全并违反了枪支管理法规。储枪者应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储存枪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法规,非法储存枪支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法规,非法储存枪支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枪支而非法储存。

在我国,非法储存枪支是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侵犯了公共安全和枪支管理权威,违反了枪支法规,主观上存在故意藏匿枪支弹药的行为。此外,行为人必须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和能力。总之,未经批准而故意非法储存枪支弹药,就可能构成非法存储枪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