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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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后自首虽然仍被视为肇事逃逸,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肇事逃逸是很恶劣的违法行为,破坏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虽然事后自首,但不能改变逃逸的事实。

交通肇事后逃逸,若构成犯罪,一般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一是肇事后,导致一人以上重伤,且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为逃避法律定罪而逃离事故发生现场。比如,驾驶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致使他人重伤,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却仍然选择逃离现场。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犯罪。二是肇事人明知有人受伤,却不报警、不抢救,反而选择逃离现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给受害者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因此,我们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尊重生命安全,避免肇事后逃逸的情况发生。

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若您驾驶车辆时不慎将他人的车辆表面油漆划伤,使其外观受损,即使未引发重大事故,也应视为肇事逃逸。然而,若仅是轻微的刮擦碰撞,并未对他人或公共安全造成实质性的威胁,那么这一行为便不能被判定为犯罪,而应作为普通的交通违规行为来处理。但是,如果您在意识到自己已经造成了车辆刮擦之后,仍然选择离开现场,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被视为逃逸。

电动车撞击后当时未察觉后续受伤,是否可被视作交通肇事逃逸在对交通肇事逃逸事件进行事故责任判定时,通常情况下,逃逸方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存在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则其亦须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如有确切的证据显示另一方确实存在过失,则应依法适当减轻逃逸方所负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逃之夭夭,尔后再度返回的情况仍应当视为逃逸。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名肇事者的行径是为了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那么即便是逃离了肇事地点这样的行动也将被判定为肇事逃逸。然而,如若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当事人原本欲离开现场以求援,但在得到援助之后又折返回来,那么这种情况便不应该被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