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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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六种犯罪行为有哪些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行为中,主要涵盖了如下六种情况:首先是指具有恶劣情节的竞速追逐行为;其次是针对酒精浓度过高情况下进行机动车驾驶活动;然后是在从事校车业务或客运服务过程中,超出规定额定承载人数或速度行驶的行为;再者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威胁到公共安全的行为;此外,还包括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实施暴力行为或抢夺控制驾驶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运行,进而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最后是指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自离岗,与他人发生斗殴或殴打他人,从而威胁到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一些情况下,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判决可以考虑缓刑,比如犯罪情节较轻、有真诚的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以及因紧急情况、救助他人等而导致的超标饮酒驾驶。不过,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汽车危险驾驶罪包括六种行为:1.道路竞驶,情节严重;2.酒驾;3.校车或客运超载超速;4.违规运载危险化学品;5.明知他人违规而不制止的车辆所有者或管理人;6.同时违反其他法律的行为。这些行为将受到拘役和罚款的处罚。

危险驾驶罪包括不存在六种行为,包括下列四种行为:(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汽车危险驾驶罪包括六种行为:1.道路竞驶,情节严重;2.酒驾;3.校车或客运超载超速;4.违规运载危险化学品;5.明知他人违规而不制止的车辆所有者或管理人;6.同时违反其他法律的行为。这些行为将受到拘役和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