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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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 2.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3.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意图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4.行为人的行为表现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上四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判定需基于职员是否滥用职权,非法占有机构财务并达到法定金额门槛。发红包行为如属职务范围内且合规,不构成犯罪;反之,若超出权限或违规,金额又达法定标准,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具体案件需依据实际情况和充分证据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