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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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贩卖毒品罪这一违法行为,其所贩卖的“货物”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即只有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由国家依法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类产生成瘾性癖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才被允许进行贩卖。贩卖毒品罪属于故意犯罪的范畴,因此,要想成功地构成本罪,行为人必须明确意识到自身正在从事贩卖毒品的活动,并将这些毒品出售或转让给他人。

在贩毒未遂的案件中,被告人可不会从轻发落!我们会按照既遂犯的处罚标准来参考,不会轻易放过他们。虽然未遂犯没有成功完成犯罪,但他们的行为对社会仍然构成了威胁。在判刑时,我们会考虑毒品的种类、数量,以及被告人的恶意程度和悔罪态度。一般来说,如果毒品的危害较小,而且被告人有良好的悔罪表现,那么他们有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会对贩毒行为手软,我们会坚决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全和健康!

行为人误卖假毒品,不能按照贩卖毒品罪来惩处。要是有人因为被骗以为是真毒品而购买,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具体的量刑标准会根据诈骗金额和情节来确定。诈骗金额较小,刑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金额较大,刑期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期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贩卖毒品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极大。因此,对于贩卖毒品罪犯的假释,法院会非常谨慎地进行评审。在考虑是否批准假释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罪犯的改造进展、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再次犯罪的风险等因素。所以,这些罪犯通常需要满足更高的假释标准,面临更多的挑战。

贩卖毒品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极大。因此,减刑和假释的机会非常有限。司法机关对这类罪犯的减刑和假释持严格谨慎的态度。罪犯若想获得减刑和假释的机会,必须在狱中表现出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重罪发生或提供重大犯罪线索等,才有机会争取到减刑和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