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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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皆为相对应的法律措施,但其性质与法律依据却大相径庭。刑事拘留乃依据刑事诉讼法所设立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而行政拘留则源自于治安处罚条例,为一种具体的惩戒手段。在适用对象上,两者亦有着显著差异。前者主要针对触犯了刑事法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员;后者则针对那些尚未构成犯罪,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个体。此外,两者的目的及结果也不尽相同。

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所的关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拘留并非等同于行政拘留,两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其次,关于刑事诉讼中的拘留,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活动期间,倘若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形,且对于现行犯或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便会依法采用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治安拘留通常是因为个人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例如,暴力侵害他人导致轻微伤、盗窃等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情节较轻、参与群殴、在公共场所追逐拦截他人、强占破坏他人财产等以及其他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的行为,都可能被处以十日以下的治安拘留。总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多种行为都可能导致治安拘留。

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它的目的是惩戒和教育违法者,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行为。 公安机关做出裁决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被处罚人送到拘留所执行。这样可以确保处罚能够及时生效,同时也便于加强对被处罚人的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在拘留所里,被处罚人会接受一定的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同时,拘留所也会保障被处罚人的基本权利和生活需求。 总之,治安拘留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主要针对犯罪嫌疑人,目的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具有临时性和预防性。治安拘留则是对治安违法行为的处罚,期限较短,通常不超过15天,由公安机关决定。两者都限制了人身自由,在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保障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