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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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借款人违约时,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担保人需要无条件地代替借款人还款。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追讨欠款。在代偿后,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然而,如果协议中约定为“一般保证”,那么担保人的责任仅限于在借款人经过司法程序的强制执行后仍然无力偿债时才承担。

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可免除法律责任:担保责任超期、被迫签署因欺诈或威胁的担保协议、被欺骗提供担保、未明确同意主合同变更或债务转移、主合同无效无过错等情况下,担保人无需承担相应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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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贷款银行贷款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责任,贷款诈骗罪是故意犯罪,而且借贷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贷款的,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都不具有法律效力,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还有可能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