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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厂房拆迁但是房产证名字不是我的怎么办

时间:2024.09.1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44人
律师解析:
遇上拆迁补偿问题时,您的合法权益需要通过有效的房产证明来说明,房屋的归属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文件来确立。
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近年来颁布实施以来,我们传统的房产证逐渐转变为如今更为完整详尽的不动产权证
过去购房户在完成购房手续后,通常会获取两个声明性质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
而现今,这两项权利已合并至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之中,实现了从"两证并立"到"一证终生"的华丽转身。
在面临拆迁的压力之下,如何确定真正的责任人并维护自身的权益呢?正确的做法是,首先要确定对您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应是负责此次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的政府机构下属单位或部门,而任何无利益关联者,都不应该采取暴力手段来破坏公民的私有财产。
通过对现场布控录像的方式,可以帮助您收集到这类有力的证据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负责房屋征收的各级政府都会拟定一份实施性的征收补偿方案,并且上报给市、县级别别的人民政府审议批准。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审批过程中不仅需要征询各相关部门的专业意见,还需广泛公开该方案,向广大社会公众广泛征求他们宝贵且必要的意见反馈。
往往这个征求意见的环节需要持续不少于30个工作日之久。
在此之后,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对外公开发布经过吸收和考虑公众意见后的修订版的征收补偿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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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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