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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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与借条的主要区别在何处1.定义侧重点显不相同。借款协议用以明确借贷双方关系,欠据则是对拖欠款项的情况进行确认;2.牵扯到的因素迥异。借款所涉及的背景条件主要是特定的借款行为;然而,产生欠据的原因可谓繁多不胜枚举,任何能以货币作为支付方式的债务纠纷均可能导致欠据的出现;3.诉讼时限亦有所差异。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性质与应用关于欠条与借条两者间的具体差异,详述如下:首先,这两者所象征的法律关系存在显著差别。欠条仅仅是当事人双方用以对某项业务进行最终结算的款项记载凭证。然而借条则相对较为正式,视为一份借款合同的实质性凭据,揭示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的明确借贷关系,进而引发的乃是借贷性质的债务;其次,其中应用场景各不相同。

法律视角下的欠条与借条之差异解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欠条与借条在法律上所承担的责任与属性各有其特点。具体来说,借款通常源自于借贷关系,而欠款则可能源于商品交易、租赁合同以及利息支付等多种情况。其次,关于欠条与借据之争的诉讼时效也有所差异。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应自还款期限届满后的次日本起算,并持续累积至满三年为期。

借条和欠条的追诉有效期在法律上有所不同。借条若写明了还款日期,追诉有效期从到期日开始算,为期三年;若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最长追诉有效期为二十年。而欠条,如果是因货款等原因产生的,其追诉有效期通常是自欠条出具日起三年内有效。这两者在诉讼时效方面有不同的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还款期满次日起三年;要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追讨,但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具欠条那天开始算三年。要是欠款有分期约定,诉讼时效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满那天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