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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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家属不签字是可以的。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执行并不以家属签字为必要条件。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时,会向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送达《拘留通知书》,告知其相关情况。即使家属拒绝签字,也不影响刑事拘留的执行。

一般来说,公安部门会根据法律规定,向嫌犯家属发布刑事拘留通告,不过这并不需要家属明确回复或签字。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公安部门决定采取刑事拘留等法律行动,应该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诉家属嫌疑人已经被拘留了。并且,通知内容一般包括《刑事拘留通知书》。

依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后,通常需要通知家属拘留决定,但家属并非必须亲自到场签字。公安部门拘留嫌疑人后,需要在24小时内通过《拘留通知书》告知其家属。这是一种正式的告知方式,以确保家属了解拘留情况。

拘留亲属不签同意书通常不影响执行,因为刑事拘留是侦查中法定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签同意书主要是通报情况,没签不影响拘留,若家属拒绝签,警方要记录在案。

刑事拘留的执行并不需要家属签字确认。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拘留手续时,会向当事人或其家属发送《刑事拘留通知书》,以告知其被拘留的情况。但这并不是要求家属签字认可,只是为了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主要目的是维护刑事审判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