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企业面临破产重组的严峻境地时,原
债务的处理通常须遵守以下基本准则:破产重组并非意味着原债务的彻底清除,而是需要依照重组方案进行相应的调适与安排。
在这一过程中,会对企业所有的资产及负债进行全面而详尽的盘点与评估。
原债务有可能以多种方式予以承担,如部分债务可能会按一定比例被削减,部分债务则可能被允许延期偿还,而另外一部分债务也有可能通过转为
股权等形式来加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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