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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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况下,非法拘禁罪可能被视为连续犯。这意味着犯罪人基于相同或类似的犯罪意图,连续实施了多个同类行为。 例如,犯罪人长时间内多次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者针对多人实施拘禁,这些都可能构成连续犯。 在司法实践中,判定是否构成连续犯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意图、行为的连贯性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等。

在某些特定情境中,非法拘禁行为可能会演变成连续犯罪。连续犯罪是指犯罪者基于相同或相似的意图,多次实施同一罪行。 如果犯罪者在较长时间内多次非法拘禁不同的受害者,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非法拘禁的连续犯罪。

非法拘禁罪为持续犯,行为持续至特定原因停止。逮捕决定需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常负责。是否逮捕不仅看主从犯身份,符合法定条件即逮捕。确凿证据、可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其他手段无效时,通常应逮捕。

非法拘禁罪是属于持续犯,持续犯也叫做继续犯,继续犯是一种因为某种原因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非法拘禁是典型的继续犯也就是持续犯,持续犯的处罚没有按照持续的时间长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