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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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通过书信、电报、电话和电子邮件进行交流、表达意愿的自由,是其基本权利,也是保障信息流通、促进交流顺畅的关键。而侵犯通信自由罪,则主要侵犯了民众的通信自由权益,因此任何非法剥夺公民通信自由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法律层面上,个体工商户无法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这是因为,职务侵占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具备特殊身份的人士,他们应为具有特定类型身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正式员工。这些员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出于非法目的,私自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所谓的职务侵占罪,其犯罪主体主要限定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范围之内。这些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方便条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擅自将本应属于所在团队的公款、财产等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即视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包括哪些主体在认定职务侵占罪时,需要遵守以下四项必要条件:首先,该罪名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财产权;其次,实施者必须利用其职责范围内的便利条件,对本单位的财产进行了非法的侵占,而且涉案金额须达到法定标准;再次,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故意心态,并且具有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财产据为己有的意图。

针对个体工商户而言,他们并不构成本罪之主体,而职务侵占罪则专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员工所涉及。若该罪名成立且达到既遂状态,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若数额极其庞大,甚至可能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更进一步的话还可以同时没收个人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