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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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犯罪类别,性质特别严重。其具体罪名有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这些犯罪的显著特征是,其行为影响范围大,可能对无辜平民的生命健康、重要公共和私人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例如,放火罪就是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恶劣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等行为。这些行为的特征是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身体健康或重大经济价值财产,对公众生活和公民权益构成严重威胁。

公共安全会受到多种刑事犯罪的威胁,像是纵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及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等。而在这些犯罪中,纵火罪特别具有代表性,因为它是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众安全的行为,是对社会秩序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挑衅。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事犯罪中性质特别严重的一类,它包括好多具体罪名,像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这些罪行的共同特点就是行为造成的危害范围广,对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大。比如放火罪,就是故意纵火焚毁公私财物,危及广大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劣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很多具体罪名,各个罪名对于严重后果的判定以及刑罚的规定都有其特定的标准。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造成严重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使重大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