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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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犯罪的主体范围主要涉及到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他们以自己在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为依托,通过非法手段直接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方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这一刑事犯罪。在实际操作中,决定上述主体身份的关键要素在于观察其是否具有对单位财产的绝对管理权、经手权利或者支配权。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问题,主要涉及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机构的相关从业人员。

针对职务侵占犯罪的客观行为之认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行为者需凭借其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中的职务便利,实施违法行为;其次,行为者需要非法占据本单位的财务资源;此外,所占有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最后,行为者必须对其行为具有明确的主观认知,即明知自身的行为将会侵犯到单位的财产权益,但仍然选择为之。在此过程中,行为者可能采取侵吞、盗窃、诈骗等多种方式进行侵占。

在对职务侵占罪进行界定时,首要考虑的要素便是犯罪主体。该类犯罪的主体通常限定于特定的职业群体——即那些在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内担任相应岗位职责的人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类型的雇员、管理层成员(例如经理或董事)等等。

在我国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其犯罪构成中的主观要件关键在于行为人须具有对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财产进行非法占有的意图和倾向。只要行为人通过利用自己在职务方面所拥有的优势和便利条件,从而实施了侵吞、盗窃、诈骗以及以其他非法手段来获取他人财产等行为,均能充分证明其主观上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