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当离婚后房屋产权未过户,一方又再婚时,房产的归属应依据离婚时的协议或法庭判决。只要离婚文件明确规定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即便在再婚时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产仍然属于前一方的个人私有财产,不会因为夫妻的再次结婚而发生本质上的改变。

在离了婚但是房子还没过户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自愿复婚但还没分财产,那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这么做可能是合法的。只要双方把房子归谁讲清楚,暂时不分财产通常不会有法律责任。不过,这么做还是有风险的,以后可能会有财产纠纷。

这种情况下,虽然当事人离婚时有房屋所有权的明确约定,但没完成过户手续,那这房屋的所有权还是要按照之前离婚协议里规定的来确定。这是因为,离婚协议双方签了字就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再婚也不会让之前的协议有什么变化。为了产权清楚,避免以后有麻烦,我们真心建议你尽快把房产过户手续办了。

在这种情况下,要注意啊,之前离婚阶段没有对房产进行正式过户,现在双方又复婚了,原来的婚姻关系又重新建立了。但是呢,在法律程序上,之前在离婚协议里关于房产所有权的商定还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是当事人想对房产所有权进行修改或调整,得通过友好协商,办合法的产权变更手续才行。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前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一方的财产,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