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处置
单位受贿犯罪所涉及之物件时,其追缴范畴及标准主要受到特定犯罪情赃、物品性质以及价值等诸多元素的影响。
总的来说,倘若涉案物件乃经由犯罪所得直接购置抑或是与其
违法行为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那么这些物件通常都将成为追缴的对象。
在此过程中,对于物品价值的评定,将会全面权衡包括市场价格、商品折旧程度等各类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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