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贪污受贿辩护精选解答 > 银行工作人员受贿罪主体包括什么

银行工作人员受贿罪主体包括什么

时间:2024.11.11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115人
律师解析:
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银行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无疑是那些在银行机构内承担公职责任的人员。
值得强调的是,此处所提及的"从事公务",其具体含义主要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机构,履行组织、领导、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举例来说,银行内部的行长、信贷审批专员、财务管理人员等等,只要他们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那么他们都有可能触犯银行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一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相奎律师

辽宁盛举律师事务所

现任辽宁盛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政协委员;原国家公务员、公职律师;持有司法考试证书、SAC证券从业资格、AMAC基金从业资格;拥有多起刑事案件无罪辩护成功经历,办理多起案值过亿疑难诉讼。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