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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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时,对象企业的全部财产会按法定程序卖掉或转让,卖得的钱用来还所有债务。不过,破产清算程序完成后,那些在合法范围内已获清偿的债务,对应的债务人就无需再为这些债务还钱了。但要是破产清算结束后,还有没还完的债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该债务人可能还是要承担负债责任。

在企业破产清算后,对于未偿还债务,我们首先要审查清算方案是否合法执行。如果发现有漏洞,就需要及时修正。 对于无担保普通债务,在清算完后,债权人一般不能再通过破产程序求偿。但是,如果发现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等问题,债权人可以向股东索赔。 此外,如果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存在恶意转移资产等行为,这些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追回的财产将用于偿债。

关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破产费用计算方式的探讨关于破产诉讼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应按照依法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的财产总额进行计算,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五折优惠收费,然而,其最高收费额度不得超出三十万元人民币。更为详细的信息,请直接咨询债务人为其注册地的法院机构。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当债权人决定申请破产清算时,必须要满足以下的条件:首先,被申请人(即所针对的破产公司)必需无法偿还拖欠而至到期的债务;其次,作为债权人,您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并且受到法律保护的民事债权;另外,您的债权也需要是一项财产上的请求权,这意味着该债权可以通过物质财产来兑现;同时,您的债权还应是具有现实性的,也就是说,您应当持有真实存在的借据等相关文件以证实自己的债权;最后,您的债权还应该是尚未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范围内的债权。

上市公司破产后,其所负债务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被视为法人组织,并拥有独立的财产权益,因此当企业宣告破产之后,其应当用自身所有的财产来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在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明确指出,当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在资产总量上无法覆盖全部债务或存在明显的还款困难时,应按照该法律规范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对其所欠债务进行清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