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此情况下,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内确实具备成为
诉讼证据的可能性。
只要这些记录足够清晰明了且准确反映相应的
法律关系以及事实经过,如
借贷关系、合同履行过程以及
侵权等问题,便能够发挥一定的证明效力。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仅仅依赖于转账记录与聊天记录,很可能无法充分支撑起您的
诉讼请求,反而还需搭配其他各类证据以形成一个完整而严密的证据链。
举例而言,面临
借款纠纷时,倘若能获取到借款方所出具的借据,或者在聊天记录中有借款方明确确认借款事项的言论,无疑将极大地推动此案的庭审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