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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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借钱签的那个合同里头的利息太高,高得有点儿超上线,那你就可以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矩来,到法院去告他们,让法官把那个利息调低点儿。这个章节里说了,如果说你跟别人定的违约金比你实际损失的还多的话,法官是可以听你的要求,帮你把违约金降下来的。所以,你得拿出证据来证明你到底损失了多少,这样法官才能在看你的违约金是不是真的高的时候有个参考。

你看,要是说这个借款合同里面约定的利息就像平常我们说的3毛钱,也就是年利率36%的话,那么根据咱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的那个竹子书里头说的那些民间借贷案件怎么处理的那些事儿,这25条说了,只要说这两个人定的利息,还没超过他们签约那时候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的话,那咱们法院还是要支持他的。别看这个利率有点高,但是,只要是没超过那个什么定着的4倍,那超出的那部分就要不得。

那就这么办:借款时间不满一年的,你得在还钱的时候把利息也一起给人家;借款时间超过一年的,那就在每年结束的时候给利息,剩下的时间不够一年的,也得在还钱的时候把利息给人家。当然,如果你没按时给利息,那就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你得按照约定或者国家的法律法规来支付逾期利息。总的来说,就是如果你借钱不还利息,那是可以去告状的。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二十五条,若出借方有权力请求借款方依照先前双方签订的合约中载明的三成分息比例支付利息,那么人民法院将对此请求予以支持。除非双方在合约中所约定的利率超越了在合同订立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相关条款,倘若债权方提出按照原本签订合同时独立于合约之外的三分之一利息要求债务人偿还,如此主张应遭受人民法院的支持;但值得注意的是,如双方在当初签订合同时所明确约定的利息高于合约成立之日起一年内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情况下,则该项请求将无法获得法院的认可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