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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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陷入债务困境时,通常不能直接将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告上法庭。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然而,如果公司被强制执行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或者董事会试图延长出资期限,那么股东的出资责任可以被视为加速到期,此时债权人可以将其列入诉讼名单。

对于未到期借款,通常不可提前起诉。只有在债权人权益受损时,方可提起诉讼。在借款到期前,债权人无权提前诉讼。若欲提前起诉,需满足法定条件:原告需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且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欠条未到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无还款日期的借款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借贷双方虽无明确还款时间,借贷人有自主还款权利但不能无限延期。债权人可随时提起诉讼,债务人需准备履行义务。然而,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限不得超过20年的法定最长诉讼时效。

对于未到期借款,通常不可提前起诉。只有在债权人权益受损时,方可提起诉讼。在借款到期前,债权人无权提前诉讼。若欲提前起诉,需满足法定条件:原告需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且属于法院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