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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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主要认定情况依照现行的司法解释规定,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便可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1. 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并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2. 导致三人以上死亡,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3. 对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害,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并且无力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

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所需具备的条件如下:1. 犯罪分子须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需满足犯罪情节轻微这一前提。2. 依据犯罪分子自身的犯罪情节与悔过表现,司法机关应判定其是否适用缓刑不会再危害社会。3. 犯罪分子必须非累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因此适用缓刑难以有效预防其再次触犯新罪。4. 宣告缓刑时,必须确保对犯罪分子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交通肇事罪不适用起诉的情况有哪些在以下情况下,交通肇事罪可被依法免予起诉:首先,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视为犯罪的范畴;其次,若是犯罪已经超过法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再者,若被告人因得到国家特赦令而得以免除刑罚的惩罚;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若受害人未提出控告或者撤回控告的,也可以依法免予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影响可控,且肇事者积极赔偿获受害者或其家属谅解,展现诚意与责任感;加之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体现悔罪态度;加之日常品行端正,无前科,再犯风险极低的情况,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有利于从轻处理。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肇事方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导致三人死亡,且肇事方承担同等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无力赔偿超过三十万元,且肇事方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如果肇事导致一人以上重伤,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有饮酒、吸毒后驾车、无驾驶资格驾车、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严重超载驾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这六种情况之一,将以交通肇事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