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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受贿罪中分主重犯吗

时间:2024.11.11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498人
律师解析:
在共谋实施受贿行为的案件中,如何对涉案人员进行主次之分尤为关键。
其中,所谓“主犯”即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发挥主导性角色的罪犯。
比如那些负责策划、组织、指挥犯罪活动的人员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行贿者等。
而“从犯”,顾名思义,即是在共同犯罪中扮演了次要或辅助角色的罪犯。
这个主次之分对于量刑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对于被认定为主犯的罪犯,应根据其实际参与或组织、指挥的所有犯罪行为来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至于从犯,则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他们适当的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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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威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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